井冈山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| 税收优惠政策 |2011-09-17
1、生产性企业、旅游产品开发企业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(减免部分是指地方分成部分,征收办法实行先征后奖,下同)
井冈山市政府针对铜加工项目给予以下税收优惠政策:
(1)各项税费总控在5%以下。
(2)税费奖励:在现有财政体制比例下按实际入库税款的比例奖励30%。
兴办从事农业,林业,牧业企业,生产农林牧名优特产品,依税法规定享受免税,减税待遇即满后,在以后的10年内可以继续见证15至30%的企业所得税。
兴办国家鼓励类企业,在税法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,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,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兴办产品出口企业,在依照税法免征,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,凡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%以上的,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但减半后的税率不低于10%。
兴办先进技术企业,依照税法规定免征,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,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2、一般生产型企业,行政性规费减免70%:投资流通服务型,市场开发等第三产业,行政性规费减免50%。
3、2010年以前,在我市新城区投资兴办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,在办证,建设期间的行政性规费实行全额减免,其他企业按国家政策的收费标准下限减半征收。
4、2010年以前,在我市兴办工业企业,对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除实行“免二减三”优势政策外,自企业正式投产后三年内,其上缴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的60%,由市财政奖补给企业。
5、放宽土地优惠政策,铜加工项目按投入及产值比例可以实行“一企一策”。实行勾地制,即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,投资商选中的新城区任一宗地,由政府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或租赁。
6、外资企业使用国有土地最长年限为:居住用地70年;工业、农业综合开发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50年;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40年;综合和其他用地50年。
7、电力资源丰富,大工业用电在0.58元/度。
8、劳动力资源丰富,正常普工月薪800元,一般技术工种1200—1500元左右。